四、有人举报华为非法集资?
曾有人举报华为非法集资,有人说因华为有当时朱总理的钦点支持、有深圳体改委的批文而逃过一劫,真的如此吗?
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在演讲中透露,当年朱总理到华为考察,得知华为资金紧张,表示帮华为解决3亿贷款,任正非当面说好,但等政府工作人员回去落实总理指示要给他贷款时,他却不要,他不愿和政府挂得太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华为的虚拟受限股是与员工分享利益,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使用诈骗方法,不存在上述情形,不触犯刑法哦。
如果华为真的触犯刑法,不管是深圳体改委还是总理都保护不了哦。
五、华为工会作为股东持股合法吗?
《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华为的工会已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工会可以作为股东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12月11日《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注:这里说的是上市公司,就是说,如果工会作为股东,将不能上市。
但法律没有规定,工会不能成为非上市公司股东哦。
六、可以学华为的股权激励吗?
1. 华为的股权激励是否有效?
华为家属说:怕老公工作太辛苦营养不够,给他带过水果零食,可一个连上厕所时间都没有的人,哪有时间吃水果?其他华为家属说他老公加班更厉害。老公说喜欢华为因工作环境单纯,没背景也可以靠努力得出结果,证明自己。
如一位负责华为日韩区人力资源的主管,级别虽不高但已呆了20年了,一年分红就有500万,如果跳槽也许一年挣100万都是很难的。分红是大头,工资变成零花钱,只有努力干活让企业有更多的利润,才能得到更多的分红,这样的激励机制一度让华为的业绩急速飚升。
华为家属说:很佩服华为的人资和绩效考核系统,怎么做到让这些人拼死拼活的干?
2. 工会持股的员工虚拟受限股激励
虚拟受限股,公司可获得内部融资、保留股东权力,无需向员工披露财报等。
华为虚拟受限股,没有工商登记,也没经公证,员工连合同都拿不到,还愿意抢着花钱购买虚拟股,凭什么相信不会被公司骗?
华为每年都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包括任正非本人出差期间在酒店干洗衣服的费用都要由自己支付;而华为以往有丰厚的分红历史,员工不担心自己不是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东而拿不到分红;还有任正非的个人威望和影响力,让员工相信任正非不存私心。
一般公司的工会也许也可登记为团体法人,可是否具备员工信任的基础?如果让员工花钱配股却不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员工会接受吗?
3. 实体股权激励
在不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范围内,每个公司都可实施。
但员工持有股权后不可强制退股哦,华为能实行实虚转换是有天时配合+华为的魄力,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做到的,建议还是慎选选实体股东为好。
4. TUP计划激励
员工有收益权,无表决权,不承担风险,员工也无需花钱购买。